小纽你好,我跟朋友在洛杉矶开了一家贸易公司,在六月份的时候一个中国学生(确定持有F1visa)来购买了价值一万多美金的货,该学生提出一半支付现金一半支票的付款方式,鉴于为原学校学弟,我们同意了。谁知在他提走货物之后,我们去银行cash这张支票时却被告知该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此时当我们再去联系该学生的时候,已经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前往他住所的时候发现已经搬家。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多谢你啦。 另:我们已于6.22 ,事发后第12 天将该学生起诉至本地小额法庭,开庭日期为9.22。但由于该学生已经搬离原住处,所以个人估计是找不到本人了,不知道法院会怎么做。 希望小纽能给一些建议,看还有什么措施或者办法能挽回我们的损失,创业不易,最后被华人欺骗,实在是伤不起。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