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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转F1申请,移民局说给我的Notice被邮局因无法送达而退回,要我重新request copy,这种情况会导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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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20日递交I-539表,24日收到移民局receipt, 之后没收到任何来信。每天上网查看,USCIS页面都是receipt已寄出以及号码等。昨天,也即4月20日,理论上审理期限的最后一天,移民局页面更新为:4月12日收到邮局退回的有关我的申请的notice, 要求我必须登陆网站重新索要一份copy,还说这对我的case有严重影响。

我当即request a copy, 得到的自动答复是会审理,可预期的回复时间是5月12日。本来B2转F1最长审理期限是6个月,这下肯定大大超出了。

我想问律师朋友的是,这种情况你们是否了解?从现在开始,到重新接到notice,再到根据要求采取行动,比如补充材料,最后直到移民局给出通过或否定的结果,这个过程对我来说是否都是合理的pending状态?不会导致移民局认为我逾期滞留吧?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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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应该是移民局寄送的RFE无法送达,被退回到移民局。如果在移民局的RFE的deadline前没有给出答复,那么申请会被拒绝。您可以马上递交B2延期申请,确保在美国没有逾期滞留。

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致电800 685 6947
最新回答 8月 11, 2017 用户: Vera Su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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