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两个问题:
1.我的OPT快过期了,已经提交了i539申请转为F2,我的老公是OPT extension 期间,在一家公司稳定工作。在这种我的OPT快过期情况下,申请F2,过期后还能合法在美国拘留吗,如果被拒,逾期居留是从被拒日期开始算起,还是OPT过期日?
2.在填i539时我把这个问题的答案填了“No","have you ever been employed since last admitted or granted extension or change of status". 由于理解错误,后来发现应该填YES,因为我学习期间是被学校雇用为paid research assistant,OPT期间被雇用为学校的unpaid research scholar. 由于我该问题填错(而且OPT期间必须有工作,否则身份失效),是否会增加被拒几率?表已经寄到了USCIS, 有什么方式可以修改吗,需要修改吗?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