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ground: 我是H1B,我老婆是H4 + EAD,均12月过期。
六月底时我公司律师帮我file了H1B/H4/H4 EAD extension,其中H4 EAD的材料是律师让我们自己准备好并邮寄给他。七月份时律师通知说USCIS把H4 EAD的申请打回来了,我们收到他转寄过来的具体回邮后发现是因为申请材料里我们错用了去年的I-765表格。
随后我们按今年新表格重填了一份并和剩余的申请材料一起直接寄给USCIS,在材料的cover letter里我们表明这份H4 EAD申请是基于之前交上去的H1B/H4 extension申请并附上了那两份申请的receipt number。上周收到H4 EAD的receipt i797。
我的问题是这种情况还算是concurrent filing吗?因为我看到trackitt上H4 EAD的case如果是H1B/H4/H4 EAD一起file就可能三者同时被approve。我们不希望H4 EAD要额外再等两三个月。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