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5月份申请从F1转换身份到H4(I-539),并且同时申请了H4-EAD(I-765)6月下旬在 移民局官网查到状态已经approved,但是后来只收到H4-EAD卡,一直没有收到这两个申请的approval notice,去移民局官网一查状态显示Document returned to USCIS. 可能是中间换过地址的原因,所以我又request了寄一份新的。现在只收到EAD 那个I-765 approval notice. 没有收到转换身份I-539那个approval,但国内有事情需要9月初回国一趟,
小妞我的问题是:
1)如果没有收到转换身份的approval notice我是否9月可以离境?是不是美国的转换身份的申请视为放弃?
2)我收到H4-EAD就使用了,但是现在I-539转换身份的approval notice没有收到,是不是意味着我在未收到I-539时使用EAD是不合法的呢?(因为我的理解是:H4 EAD is based on approved I-539...)
感谢回答